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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獎助辦法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獎助

一、主旨:
  為鼓勵本學會會員從事家庭醫學相關之研究,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以提高學術水準,增進國際家庭醫學界之交流,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 一 ) 具中華民國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之本學會會員,或於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住院醫師訓練,且已入會1年以上之準會員,並已繳納本學會常年會費及各項經費者。
  ( 二 ) 限所發表論文之第一作者。
三、出席國際會議之範圍:
  ( 一 ) 世界家庭醫師組織( World Organization of Family Doctors, WONCA )所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 二 ) 美國家庭醫師學會( American Academy of Family Physicians, AAFP )及家庭醫學教師協會( Society of Teachers of Family Medicine, STFM )所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 三 ) 英國皇家全科醫師學會( Royal College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RCGP )、加拿大家庭醫師學會 (The College of Family Physicians of Canada )、皇家澳洲全科醫師學會( Royal Australian College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 所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上項各種會議,如係於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舉辦者,不適用本辦法。
四、獎助金額:
  會議舉辦地點為歐、美、非地區,每名獎助新台幣貳萬元整;亞太地區則每名獎助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五、獎助名額:
  ( 一 ) 每一會計年度至多獎助十位名額,但為考量本學會「學術發展基金」年度工作目標事業計畫之整體需要,仍得視當年度孳息累計餘額,調整獎助額度及名額。
  ( 二 ) 凡出席同一國際會議發表論文之會員,以至多獎助二位為原則;但如參加大型會議,本學會得視其性質、規模及重要性,酌予增加獎助名額。
六、申請日期:
  合乎上述資格者需於會議舉辦日期之二個月前向本學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請辦法:
  ( 一 ) 提出申請獎助者應於申請時檢附下列各項文件電子檔
 
 
  1. 申請書(請簽名)。 
  2. 會議之正式名稱及會議日程地點。  
  3. 會議主辦單位之正式邀請函或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4. 發表之論文摘要
  ( 二 ) 申請人於會議舉辦後一個月內,憑會議出席證明、會議手冊上發表之論文摘要、及機票影本向本學會領取獎助金。
  ( 三 ) 同一會計年度內,同一申請者本學會以獎助一次為原則。
  ( 四 ) 若未依上述事項辦理者,本學會得註銷其獎助資格。
八、審查方式:
  由本學會理事長聘請十位以內審查委員(任期貳年,連選得連任)擔任審查,並提報理事會核定。
九、經費來源:
  由本學會之「學術發展基金」孳息項下支出。
十、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83年2月6日第4屆第9次理事會通過
83年6月5日第5屆第2次理事會修訂通過
84年5月28日第5屆第6次理事會修訂通過
93年12月12日第9屆第2次理事會修訂通過
97年12月28日第11屆第2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98年10月18日第11屆第5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114年6月8日第16屆第8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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