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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14

轉知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有關美容醫學)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796日以衛部醫字第107166580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修正要點摘錄如下:

一、本辦法共計四章,分別為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特定醫療技術,第三章特定檢查、檢驗及醫療儀器,第四章附則;其中第二章又分為三節,分別就細胞治療技術、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及其他特定醫療技術進行規範。

二、刪除現行條文第二條附表,將附表所定項目,依性質分別納入附表一及附表二,並刪除美容醫學針劑注射及美容醫學光電治療二項目,另新增微菌叢植入治療,美容醫學手術則於第二章第二節明定相關規範。

衛生福利部107.9.6 衛部醫字第1071665803C 號函

  本學會為維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權益,自104年起,即就特管辦法中美容醫學相關規定及操作人員資格,參加多次會議及行文主管機關提出建議。最後,光電雷射及針劑注射不在列管範圍,家醫科歸類於泛外科系科別,可執行大多數醫美手術,感謝大家的努力。

公告辦法如附件檔案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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