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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4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罕見疾病病人低蛋白米麵補助方案」
一、依據衛福部113年9月13日第75次「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重點如下:
(一)於補助方案說明中臚列應檢附文件,並酌修文字。
(二)修訂申請檢核表應附文件及流程圖之文字,將需檢附病歷資料之審查類別「過去5年(以年度計算)內未曾獲本方案補助」修改為「初次申請或五年審查期滿再次申請」。
三、旨揭方案一併置於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s://gov.tw/Qo1)供下載查詢。
四、如有疑義,可洽詢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所委託之罕見疾病醫療補助專案辦公室(電話:02-2545-9066)。
五、本案聯絡人: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李先生(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5號7樓;電話:04-22172272;電子信箱:euf12010@h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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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更新日期:1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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