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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學與基層醫療

家庭醫業
口服類固醇及抗組織胺不易緩解的疥癬之癢
dermatitis herpetiformis、scabies
謝欣庭1 、吳雅婷2 、文薜帷3 、林軼群3
台中慈濟醫院家庭醫學科住院醫師1 、台中慈濟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2 、杏倫皮膚科診所主治醫師3
疥癬之疾在古文意指輕度的皮膚病,本文使用「疥癬之癢」來代稱引起搔癢的皮膚疾病。非常多的疾病可以誘發搔癢,把範圍限定在皮膚疾病時也不勝枚舉[1]。對於較厲害的濕疹類皮膚疾病,口服類固醇是治療的選項之一[1];以疾病所伴隨的搔癢對於低劑量/通常劑量的口服類固醇(prednisone)的反應來區分,如果將範圍限定在皮膚病當中對其反應不明顯者,最需要考慮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是標題提到的「疥」瘡,其二則是本文所要介紹的疱疹狀皮膚炎(dermatitis herpetiformis)(ICD-10: L13.0)[2]。更進一步地說,口服類固醇及抗組織胺對於疱疹狀皮膚炎的癢皆無明顯效果[3]。由於癢是疱疹狀皮膚炎最主要、最明顯的症狀,若某種皮膚疾病沒有明顯的癢,則可以排除疱疹狀皮膚炎的診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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