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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學與基層醫療

社區醫學
骨髓炎的診斷與治療
osteomyelitis、bone infection
戴志融1 、程雅慧1 、黃志中1 、黃洽鑽1,2,3 、吳明蒼1,4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家庭醫學科1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社區醫學部2 、高雄醫學大學家庭醫學科3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4
骨髓炎是局部骨骼的感染。骨髓炎的歷史記載可以回溯至Hippocrates (460 to 370 BC),當時被稱為「骨髓中的膿腫」。直到西元1844年,Nelaton第一次使用osteomyelitis這個字眼。在發明盤尼西林(1940)以前,骨髓炎的治療方式都是用手術的方式。因此,當時骨髓炎的死亡率相當高(大約33%)。在盤尼西林開始使用後,骨髓炎的併發症如骨壞死、敗血症等症狀才變得比較少。根據文獻指出,骨髓炎的產生因為機轉的不同,其發生率都有所不同。開放性骨折因嚴重程度不同,造成骨髓炎的感染率是0-22%左右[1]。糖尿病足的病人約有15 %會併發骨髓炎[2]。另外,因關節植入物術後而造成的骨髓炎約有1-2%[3]。因此對於骨髓炎的認識與了解是當重要的。依據本國健保資料庫1997-2010年百萬人檔的資料調查顯示,我國的骨髓炎盛行率大約在0.03%-0.0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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