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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學與基層醫療
社區醫學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病人的相關倫理與法律爭議
HIV、AIDS、informed consent、duty to warn
王志嘉1
三軍總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1
性別、性病與醫病溝通,在醫療實務上一直是困難而具有爭議的議題。要做好性別、性病與醫病溝通,除了必須具備一般醫病溝通的技巧外,在客觀上尚需具備生理與社會性別,以及性傳染病等專業,以及在主觀上必須培養性別與性病溝通的性別意識,如此才有可能處理具有倫理與法律爭議的醫療情境[1]。
性別、性病與醫病溝通,常見而困難處理爭議,就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的病人,因為不僅涉及到「保障感染者權益」,也涉及到「維護國民健康」,以避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的傳播與擴散[2]。因此,本文擬以醫療實務上,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病人拒絕檢驗的原則與例外、醫事人員針扎事件後的處置、病人隱私保護的原則與例外,告知與保護第三人的倫理與法律困境、以及隱瞞病情的相關責任等,透過案例進行分析,俾利醫事人員瞭解相關的倫理與法律爭點,進而有助於執行醫療行為。
性別、性病與醫病溝通,常見而困難處理爭議,就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的病人,因為不僅涉及到「保障感染者權益」,也涉及到「維護國民健康」,以避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的傳播與擴散[2]。因此,本文擬以醫療實務上,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病人拒絕檢驗的原則與例外、醫事人員針扎事件後的處置、病人隱私保護的原則與例外,告知與保護第三人的倫理與法律困境、以及隱瞞病情的相關責任等,透過案例進行分析,俾利醫事人員瞭解相關的倫理與法律爭點,進而有助於執行醫療行為。
網站更新日期:1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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