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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16

轉知-全聯會修訂「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暨美容醫學手術之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課綱」,請符合資格之醫師依最新規定辦理。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20日衛部醫字第1150131218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本次修訂重點為第十條第三項第二款「住院醫師訓練抵免申請程序」,原規定由醫師逕向全聯會申請訓練抵免,現修正為由醫師向所屬專科醫學會提出申請。
三、符合申請資格之醫師,請自行彙整住院醫師訓練期間修習相關課程之證明文件,並於115年12月21日前提交至本學會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最高可抵免16小時課程時數。


網站更新日期:115.10.21 瀏覽人數:3868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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