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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02
轉知,全聯會-特管法申請意願調查,敬請於2/9前填寫表單
全聯會來函
- 依據衛生福利部「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稱特管辦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二十七條之三規定辦理。
- 按前揭法規規定,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前醫學系畢業,未完成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一般醫學訓練)且未取得特定專科醫師資格者,須於115年1月1日前累積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達32例以上、或未取得第二十五條所定專科醫師資格者,須於115年1月1日前累積施行美容醫學手術達30例以上;並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專科醫學會、醫師公會全聯會發給之證明,始得繼續施行相關項目。
- 查前述案例累積期限(115年1月1日)業已屆滿。本會刻正研擬相關認定作業規範及審查機制,為精確估算審查行政量能,並考量「美容醫學手術」之申請期限僅至116年1月1日止(「特定美容醫學處置」至117年1月1日止),時程緊迫,爰辦理本次意願調查。
- 本調查結果將作為本會向衛生福利部提報作業規範之重要依據。請 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若有意申請相關案例認證者,請務必於115年2月9日(星期二)前填寫線上表單,以維護自身執業權益。
- 線上調查表連結:https://forms.gle/dWm1T53pUB4ZU2wE7 (註:本表單僅為數量預估調查,非正式申請登記;正式申請流程將待相關規範經衛生福利部核備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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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更新日期:1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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