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新聞目錄
A- A A+
106/03/01

106年1-2月會務報告

 一、106.01.13(星期五)下午1時台灣醫院協會於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召開「106年醫院醫療服務審查醫界共識座談會」,本學會由王副理事長三郎代表出席。
二、106.01.13(星期五)下午2時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立法委員邱泰源國會辦公室於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舉辦「醫療刑責合理化」公聽會,本學會由李秘書長汝禮代表出席。主張醫師之刑責應以故意之重大過失者為限,理由如下:1)人體組成功能及疾病發生的複雜性明顯超越當代科學水準所能了解之程度。2)對於諸多病因不明或尚無法明確診斷的病人,仍需提供醫療服務。3)在醫療實務個案中,常無明確之治療指引或所謂醫療常規可供直接依循,而需做整體病情之綜合判斷。4)本之於救人之動機,未能成功,卻被迫背上殺人之刑責,會嚴重影響該醫師本人及整體醫療照護人員爾後之服務熱誠,不利整體醫療照護制度之發展與全民健康福祉之保障。
三、106.01.14(星期六)上午8時45分召開本學會106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訓練課程統籌計畫」執行小組第一次會議。
四、106.01.15(星期日)上午10時召開本學會「第13屆公共關係及世界家庭醫師組織(Wonca)委員會第11次會議」。
五、106.01.18(星期三)下午2時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立法委員邱泰源國會辦公室於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舉辦「勞基法新制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本學會由施常務理事錦泉及李秘書長汝禮代表出席。主張1)對於休假日上班所增加的成本費用,應給予必要之健保補助。2)掛號費是否調升在規範額度內應尊重各醫療院所的決定。3)勞基法新制的實施應儘量以輔導改善代替處罰。
六、106.01.21(星期六)中午12時30分召開本學會「第13屆繼續教育委員會第6次會議」。
七、106.02.07(星期二)下午2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召開「106年醫院部門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之初級照護案件,件數不得超過105年之90%,超過部分,不予分配之執行方式」會議,本學會由王副理事長三郎代表參加。
八、106.02.09(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衛生福利部召開「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草案)研商會議」,本學會由黃醫師麗卿代表參加。
網站更新日期:113.04.25 瀏覽人數:25067893
操作進行中,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