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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認定計畫


  訓練醫院認定標準 課程基準 檔案下載
 

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條件及課程綱要

 

 

住院醫師新聘人員名單

 
 

新聘住院醫師,請於醫師到職一個月內, 由訓練醫院自動造冊送本學會備查。


 

聯合訓練計畫書(樣本)

 
 

聯合訓練計畫與代招代訓兩者定義及相關作業規範。

住院醫師三年訓練中,假若須安排至他院受訓 (含「代召」之聯合訓練計畫),應事前提報聯合訓練計畫書予醫學會,辦理原則如下:

  1. 住院醫師外訓時間超過三個月者、事前需填寫聯合訓練計畫書(說明訓練目的、訓練內容及訓練成效評估方法)送學會審查,經本學會審查通過後,方可實施。
  2. 住院醫師外訓時間短於(含)三個月者,事前需填寫聯合訓練計畫書(說明訓練目的、訓練內容及訓練成效評估方法)送學會備查。
  3. 外派受訓科別之醫院,應為該專科之合格訓練醫院
  4. 需檢附外訓醫院同意函或效期內之建教合作合約書,及該專科之合格訓練醫院證明。
  5. 參與聯合訓練計畫之住院醫師訓練容額佔缺,以執業執照登入醫院為之,專科醫師訓練證明,應由執業執照登入醫院開立

(摘錄自本學會97年3月9日第10屆教孛訓練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議修定)


 

訓練狀況表(樣本)

 
 
  1. 本表請訓練醫院於接獲本學會發函時下載填報。
  2. 配合專科醫師訓練容額管制計畫,各級住院醫師訓練情況均應報請專科醫學會備查,超額招收或未報請備查之訓練名額,其訓練年資不予採計。
  3. 請填表人員務必配合填表說明詳實填寫,俾便爾後辦理專科醫師甄審時之資格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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