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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醫院認定標準
課程基準
檔案下載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一年六月廿五日衛署醫字第八一四一六四八號公告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三年七月廿二日衛署醫字第八三○三六三二三號公告修正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八年十月七日衛署醫字第八八○四七九六○號公告修正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衛署醫字第八九○三二九四四號公告修正
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一年二月六日衛署醫字第○九一○○一四六七二號公告修正
項目
標準
備註
壹、醫院條件
一、設施
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
必要項目
二、人員
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之專任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二人(含)以上。
必要項目
三、醫療業務及設備
1.醫院
(獨立之家庭醫學科編制)
(1)
平均每天全院住院人數八十人以上,平均住院天數十五天以下。
(2)
平均每天全院門診人數三百人以上,平均分佈各科。
(3)
平均每天全院急診人數二十人以上。
(4)
能提供內、外、婦產、小兒、精神、影像診斷(放射)等六科以上之診療服務。
必要項目
2.門診
(1)
設有獨立之家庭醫學科門診。
必要項目
(2)
每週門診六個半天(次)以上,平均每個半天(次)病人數十五人以上。
必要項目
(3)
診療室有二間(含)以上。
必要項目
(4)
有預約作業或專線電話。
(5)
有家庭檔案(病歷檔案或電腦檔案)。
(6)
有聽診器、血壓計、看片箱、耳鏡、眼底鏡、聽力檢查設備、視力檢查設備、耳鼻喉科和婦產科診療台、一般外傷之處理設備、急救設備、衛教器材。
四、品質管制
1.
院內設有教育委員會,由各科教學負責人定期檢討、協調教學活動的進行,每次會議均備有紀錄。
必要項目
2.
定期(至少於每階段訓練結束時)評估住院醫師之專科知識、能力、學習態度以及服務品質、並存有紀錄。
3.
定期雙向評估各項教學、服務活動之推廣並列有紀錄。
五、指定項目品質評估
1.醫院設施,2.科內師資,3.訓練課程,4.門診設備、教學和訓練,5.社區教學與訓練。
貳、教學師資
一、家庭醫學科師資
1.科主任
(1)
專任負責訓練工作。
(2)
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之專任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三年以上。
(3)
具教學醫院教學經驗三年以上。
(4)
用於門診指導及討論會的指導時間,每週八小時以上。
(5)
近三年發表有關家庭醫學之論文或報告。
(6)
積極參與各項家庭醫學之活動。
2.專任主治醫師
(1)
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之專任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
必要項目(含主任)
(2)
用於門診指導及討論會的指導時間,每週八小時以上。
(3)
近三年發表有關家庭醫學之論文或報告。
(4)
積極參與各項家庭醫學之活動。
3.兼任主治醫師
(1)
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之專任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
(2)
用於門診指導及討論會的指導時間,每人每週四小時以上。
(3)
積極參與本科教學研究活動。
4.其他專業人員
有社會工作人員、公共衛生、護理、臨床心理、營養、臨床藥理等專長人員參與指導和訓練。
二、其他專科師資
1.
內、外、婦產、小兒、影像診斷(放射)等五科均須有各該科之專科醫師至少一人。
必要項目
2.
需有精神科專科醫師至少一人。
參、教學場所和設備
一、教學場所
1.
院內之家庭醫學科門診及(或)病房。
必要項目
2.
固定討論室或圖書室。
必要項目
3.
院外之基層醫療保健訓練場所。
二、教學設備
1.
幻燈機、投影機、電視機和錄放影機、電腦等相關設備。
2.
家庭醫學科書籍二十種以上。
3.
長期訂閱有關家庭醫學之期刊四種以上。
肆、教學內容
需符合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綱要。
必要項目
註:
依據93.11.13本學會第九屆教學訓練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及台家醫學會93167號函規定「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之備註項,列有「必要項目」者,訓練醫院如缺任何一項之條件,即論定為不合格,特請注意。」
課程訓練完成所需時間為3年
行政院衛生署95年4月14日衛署醫字第0950008650號公告修正
註:公告修正自95年7月1日生效;惟自95年6月30日前各醫院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訓練年
訓練項目(課程)
訓練時間
評核標準
(方法)
備註
第1年
(PGY1)
3
個
月
一般醫學實務訓練(外科優先)
社區醫學基本課程
社區醫學相關選修(社區醫療實務優先)
依本署訂定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內容及時間辦理(詳如附件)
學習護照(由衛生署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訂定)
3
個
月
一般內科
6
個
月
家庭醫學科、婦產科、小兒科或精神科各0至2個月
6個月
訓練課程見第2年及第3年各科課程內容。
可依照各家訓練醫院訓練計畫規劃,前後調整課程安排,但須以1個月為單位。
每週1個半天回家庭醫學科從事門診實務訓練工作及每週至少參與一次家庭醫學研討會。
第2年
第3年
註:各科輪訓期間均包括家庭醫學科門診醫療工作訓練:第二年住院醫師每週二個半天,第三年住院醫師每週三個半天。
一、課程內容
(一)家庭醫學科
擔任第一線醫療(Primary Care),強調以問題為基礎之學習方式,提供連續性、週全性、協調性的照顧。
整合預防醫學於臨床診療,並加強家庭醫業管理。
行為科學訓練,以增進醫病關係,學習評估及處置身心問題之技能,並導引良好的健康行為。
以人為本位、家庭為取向、社區為範疇之醫療照顧。
整合醫療照護資源,領導醫療團隊。
資訊技術。
老年醫學的知識與技能。
安寧緩和醫療之理論與實務。
醫療政策及經濟等相關知識。
衛生教育及營養諮詢相關知識與技能。
3個月
至
8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含PGY1訓練時間。
專職從事家庭醫學門診、病房、急診、值班和照會等業務。
家庭醫學科門診醫療工作:第一年住院醫師每週一個半天,第二年住院醫師每週二個半天,第三年住院醫師每週三個半天。
(二)內科
病史問診和理學檢查。
內科常見問題之病程及處置。
常見內科急症與第一線處置。
一般臨床檢驗(尿、糞、血液、痰、分泌液等)及其結果判讀。
普通X光片及心電圖之判讀。
6個月
至
8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含PGY1訓練時間。
含病房、門診。
(三)外科
一般外科實務訓練。
1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含PGY1訓練時間。
含病房、門診。
(四)婦產科(門診實務訓練至少1個月)
婦科常見問題之處理與諮詢。
婦科一般檢查。
產前、產後檢查及產婦之指導。
家庭計劃之指導。
正常和異常分娩之鑑別診斷。
婦產科急症之處理和判斷。
3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含PGY1訓練時間。
含病房、產房、超音波室、門診。
(五)兒科(門診實務訓練至少1個月)
嬰幼兒和兒童之問診及理學檢查。
兒童生長與發展評估。
兒童營養。
嬰幼兒之預防注射及健康諮詢。
小兒科常見問題之認識與處置。
小兒科急症之第一線處置。
小兒科臨床檢驗結果之判讀。
兒童藥物之使用。
兒童事故及虐待。
4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含PGY1訓練時間。
含病房、嬰兒室、門診、急診。
(六)精神科和心理衛生(門診實務訓練至少1個月)
常見精神問題之認識與處理。
瞭解個人心理與家庭和社會的關係。
常見藥物濫用問題之認識與處置。
社區心理衛生資源之利用。
2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含PGY1訓練時間。
含門診、病房、照會訓練、社區心理衛生。
(七)社區醫學
社區健康評估。
社區導向之基層保健醫療。
社區基層醫療及執業管理。
社區衛生資源的利用。
社區醫療照護網絡的組識及運作。
社區疫病防治。
環境職業衛生。
4個月
至8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含PGY1訓練時間。
於社區醫學訓練中心,或具教育訓練功能之基層醫療保健單位。
(八)急診醫學科
一般外科常見問題之處理。
一般內科常見問題之處理。
骨折病患之處理。
重大創傷之處理。
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學習。
2個月
至
3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急診醫學內科及急診醫學外科至少各1個月。
(九)耳鼻喉科
門診常見問題之診斷與處置。
急症之認識與第一線處置。
門診檢查與治療之實務操作。
1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十)皮膚科
門診常見問題之診斷與處置。
常用藥物適應性與規範之瞭解。
常見疾病門診診斷方法之認識與實務操作。
1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十一)選修科
眼、復健、安寧緩和醫療、診斷性影像學等科別,常見問題之認識與第一線處置。
2個月
至
6個月
訓練項目檢核表。
學習護照。
適當分配於各相關科(選修科不能低於2個科別,2科中不包含必修科目)。
二、教學活動
(一)家庭醫學研討會
研討會的內容,涵蓋家庭醫學科醫師應具備之行為科學、社會科學、預防醫學、家庭動態學、環境及職業衛生、生命統計、醫學資訊學、實證醫學、研究法等學科。
每週至少有一次研討會。
每個月至少一次家庭取向之個案研討會。
研討會時程表及檔案紀錄。
每次研討會須有專任教師、主治醫師積極參與指導。
每個月至少有一次研討會由住院醫師輪流負責報告。
有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參與研討。
經常與其他專科舉行聯合研討會。
(二)研究訓練
流行病學、行為科學、衛生教育、執業管理、及常見疾病之臨床研究。
行為科學(含錄影教學討論,巴林小組)之訓練。
臨床預防醫學之門診訓練。
研究方法與醫學資訊學訓練。
住院醫師於受訓期間至少參與一項與家庭醫師有關之調查研究。
成果報告。
住院醫師進行之研究至少有一名主治醫師負責指導。
(三)其他
住院醫師輪調各科訓練時,應參與該科各項研討活動,並有評估制度。
提供院內、院外之繼續教育。
本課程訓練完成所需時間為三年。
註:95年6月30日前各醫院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
科 目
訓 練 項 目
訓練時間或標準
備註
壹、課程內容
一、家庭醫學科
1.
擔任第一線醫療,強調以問題為基礎之學習方式,提供連續性、週全性、協調性的照顧。
2.
整合預防醫學於臨床診療,並加強家庭醫業管理,以勝任基層醫療保健業務。
3.
經由行為科學訓練,增進醫病關係,學習評估及處置身心問題之技能,並導引良好的健康行為。
4.
建立以人為本位、家庭為取向、社區為範疇之醫療照顧。
1.
三年訓練,其中三個月至八個月,專職從事家庭醫學門診、病房、急診、值班和照會等業務。
2.
家庭醫學科門診醫療工作:以第一年住院醫師每週一個半天,第二年住院醫師每週二個半天,第三年住院醫師每週三個半天為原則。
二、內科
1.
正確的病史問診和理學檢查。
2.
瞭解內科常見問題之病程及處置。
3.
常見內科急症之瞭解與第一線處置。
4.
能做一般臨床檢驗(尿、糞、血液、痰、分泌液等)並能判讀檢查結果。
5.
普通X光片及心電圖之判讀。
六個月至八個月,含病房、門診、急診訓練。
三、外科
1.
外科急症和一般外科門診常見問題之處理。
2.
骨折病患之處理。
3.
手術適應症之認識。
4.
術前評估準備及術後照顧。
二個月至四個月,含病房、門診、急診。
四、婦產科
1.
婦科常見問題之處理與諮詢。
2.
婦科一般檢查。
3.
產前、產後檢查及產婦之指導。
4.
家庭計劃之指導。
5.
正常和異常分娩之鑑別診斷。
6.
婦產科急症之處理和判斷。
三個月,含病房、產房、門診。
五、小兒科
1.
嬰幼兒和兒童之問診及理學檢查。
2.
兒童心理和身體發育過程。
3.
小兒科常見問題之認識與處置。
4.
小兒科急症之第一線處置。
5.
小兒科臨床檢驗結果之判讀。
6.
嬰幼兒之預防注射及健康諮詢。
四個月或兩段各二個月,含病房、嬰兒室、門診、急診。
六、精神科和心理衛生
1.
常見精神問題之認識與處理。
2.
了解個人心理與家庭和社會的關係。
3.
常見藥物濫用問題之認識與處置。
4.
社區心理衛生資源之利用。
二個月,含門診、病房、照會訓練、社區心理衛生。
七、社區醫學
1.
社區評估。
2.
社區取向之基層保健醫療。
3.
社區基層醫療及執業管理。
4.
社區衛生資源的利用。
二個月至六個月,於社區醫學訓練中心,或具教育訓練功能之基層醫療保健單位。
八、選修科
眼、耳鼻喉、皮膚、復健、急診、診斷性影像學等科別,常見問題之認識與第一線處置。
四個月至六個月,於各相關科。
貳、教學活動
一、家庭醫學研討會
研討會的內容,涵蓋家庭醫學科醫師應具備之行為科學、社會科學、預防醫學、家庭動態學、環境及職業衛生、生命統計、研究法等學科。
1.
每週至少有一次研討會,並備有課程表。
2.
每次研討會須有專任教師、主治醫師積極參與指導。
3.
每個月至少有一次研討會由住院醫師輪流負責報告。
4.
每個月至少一次家庭取向之個案研討會。
5.
有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參與研討
6.
經常與其他專科舉行聯合研討會。
二、研究訓練
1.
流行病學、行為科學、衛生教育、執業管理、及常見疾病之臨床研究。
2.
行為科學(含錄影教學討論,巴林小組)之訓練。
3.
臨床預防醫學之門診訓練。
4.
研究方法與醫學資訊學訓練。
1.
住院醫師於受訓期間至少參與一項與家庭醫師有關之調查研究。
2.
住院醫師進行之研究至少有一名主治醫師負責指導。
三、其他
1.
住院醫師輪調各科訓練時,應參與該科各項研討活動,並有評估制度。
2.
提供院內、院外之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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