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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教育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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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

為鼓勵本學會會員從事基層醫療服務外,並積極參與家庭醫學教學工作,且貢獻卓越,特訂定本辦法。

二、對象:

()具備本學會會員資格且已繳納本學會常年會費及各項經費。

()從事非教學醫院或基層診所之基層醫療服務至少十年。

()參與家庭醫學臨床教學工作期間五年以上者。

三、名額及獎勵:

每年以表揚五名為原則,由學會頒給獎座乙座。

四、申請方式:

由教學醫院家庭醫學科檢附資格證明文件推薦。

五、申請時間:

每年3月25日起,至同年5月15日截止。

六、選拔方式:

由本學會理監事會議負責甄審(惟申請人不得為甄審人)。

七、頒獎日期:

於本學會當年之會員代表大會中公開頒獎表揚。

八、選拔方式: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九十年四月廿二日第七屆第二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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