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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績優選拔


  基層服務績優獎選拔辦法 選拔事蹟表下載

一、

主旨:
為鼓勵本學會會員、準會員積極從事基層醫療服務,致力提昇醫療照護品質、貢獻社會,彰顯家庭醫學之特色,特訂定本辦法。
二、 選拔資格:
()年滿三十歲以上,具備本學會會員或準會員資格,且已繳納本學會常年會費及各項經費者。
()須居住在中華民國國內三年以上,並至少從事基層醫療服務十年。
()其基層服務優良事蹟足為醫界楷模,且未受其他機構表揚者。
三、 名額及獎勵:
每年以表揚五名為原則,由本學會各頒給獎金新臺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四、 推薦方式:
() 採公開推薦方式,凡本學會理監事、各醫學會、醫師公會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團體得以推薦適當人選外,本學會會員、準會員三名以上亦得連署向本學會推薦。
() 請填具「基層服務績優獎選拔事蹟表」,並詳載被推薦人之優良事蹟及特殊貢獻,郵寄「臺北市懷寧街九十二號四樓,中華民國家庭醫學醫學會」收(選拔事蹟表備索)。
() 請檢附被推薦人之學經歷說明文件。
五、 推薦日期:
每年3月25日起,至同年5月15日截止。
六、 選拔方式:
由本學會理監事會議負責甄審(惟推薦人不得為甄審人)。
七、 頒獎日期:
於本學會翌年之會員大會中公開頒獎表揚。
八、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八十年二月三日第三屆第六次理事會通過
八十三年六月五日第五屆第二次理事會修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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