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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8

108年「戒菸治療資格證明書」到期之醫師,請把握最後換證時間(12.31止)

 提醒108年(西元2019年)「戒菸治療資格證明書」到期欲換證之醫師,依據「戒菸治療醫師訓練計畫」繼續教育積分認定暨證書換發辦法,於資格證明書有效期限屆滿前,請逕至「醫事人員戒菸服務訓練系統(https://quitsmoking.hpa.gov.tw/)」>「學習課程」>「線上課程」>「西醫師通訊教育(證書展延課程)」取得繼續教育積分4點,並檢具證書換發申請表及戒菸治療服務法制教育-簽署回復單(需親筆簽名),郵寄至本學會申請資格證明書換發(地址:100台北市懷寧街92號4樓,請註明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戒菸證書換證申請)。換證申請文件請詳見附件檔案。

依據國民健康署108年10月9日國健教字第1080701168號函文,至108年度證書到期未延展之醫師,寬限換證作業延長至108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完成者,將自109年1月1日起喪失與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簽約資格,並即日起不得申報費用,若要再獲得資格,需再次參加「戒菸治療醫師教育訓練課程」,並通過該課程之測驗,始再次取得資格證明書及簽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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